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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老规矩,在每次正式开始写之前,都想唠叨几句,反思前文,开启本文。在上一篇《惰性思维对产品人的伤害》中,着重论证了在产品人的工作过程中,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产品方法论,没有自己的产品思考,是很容易陷入泥淖之中,迷失在产品的这条道路上,导致对自己产品道路的怀疑。
那么,在这里,本文想谈谈,作为产品人的第一个产品方法论的MVP到底在我们的产品工作中是这么运作,到底应用之后会有什么样的效果?本文在这里将会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内容,来谈谈MVP的产品方法论,供大家参考与交流。
废话不多说,我们切入正题,本文将从五部分进行描写,分别是:产品背景、产品反面教材、MVP的理论概念、MVP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、产品效果。
从笔者之前的文章就知道,当前笔者负责的项目是G端的大数据应用相关的产品,这款产品主要是为了实现对政府部门人员的执法监督、执法规范,但从这个点衍生出来的产品功能范围就特别宽。
当然,笔者只是简要概述了产品的大体背景,不能详尽述说。
笔者刚开始接触的客户是牵头负责该产品建设的甲方霸霸,甲方霸霸当时直接为我们梳理了在执法过程中的35个风险点,这让第一次接触这个行业的笔者感激涕零啊,甲方霸霸业没有那么“无理取闹”嘛!然后笔者就开始根据这些风险点,进行建设。
笔者遵循的产品设计优先级的原则是:
根据三者相加,计算每个风险点的优先级,按照优先级进行产品设计及开发(笔者这里是15分制,可以根据需求数量,扩展到100分制)。在风风火火启动项目2个月之后,建设完成27个风险点,很高兴地向甲方霸霸汇报项目情况。然后一挥手就开始在个别区县的进行试点使用,不定期的会有不同层级的领导过来视察,兄弟单位业会过来学习。
这试点的过程中,就被严重质疑,这个平台没用!原因是:
这个时候,笔者知道,产品的路径规划完全错了!
MVP的概念是Eric Ries在其创作的《精益创业》这本书中提出的概念,书中对其解释为“最轻量级的可行性产品(Minimum Viable Product)”,但将这一概念套用在笔者刚开始的产品设计中,笔者的产品规划应该也算是最轻量级的可行性产品啊,对执法流程分阶段实现了执法风险监督。但在试点的时候,却出现这么多的问题,笔者结合B端的产品特征进行分析,B端的主要特征是有工作流。
因此笔者对B端产品的MVP的定义是“最轻量级的可服务性产品”。可服务性,是指能够服务与该业务相关的所有参与人员。
通过反思,笔者开始对大数据应用相关的产品按照mvp的策略来进行产品设计。
首先选择已建成的某个有特色的亮点、难点的监督领域A的风险(注意:这里不是某一个风险点,是某一类,包含了一个独立的风险种类!另外:如果是0到1的产品,可以在需求池中,通过需求的优先级进行选择),按照MVP的产品建设思路,对目前的产品进行设计完善,整个MVP产品可以通过如下的流程图展示:

通过上述的流程图,我们可以知道,与该类风险相关的部门/人员有3类:责任部门/人员、监督部门/人员、奖惩的部门/人员。
因此根据MVP的思路,上线的产品至少要满足这3类部门/人员的使用和诉求。且功能点需要设计风险识别、风险预警、风险异常、风险推送、风险核查、风险处理、风险整改、风险归档、风险报表统计等功能,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闭环的MVP产品。
而且通过上述的分析,我们也明白这些服务的对象以及需要囊括进MVP的功能,实际上都是由于选定的监督领域A的风险而衍生出来的。但是这也是笔者在进行了前期的产品试错,以及产品试点和深入基层调研反思才明白的一个B端MVP产品设计的道理。
这里总结一下B端的MVP的产品工作方法就是两点:
最后:B端的产品,一定要有产品服务于业务闭环、服务于业务人员、服务于领导的特点。